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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法院严把“四关”提高陪审员参审率
发布时间:2012-04-10 13:54: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秀春)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法院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选任工作、组织培训和强化职责等方面采取措施,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程序,把好选任关。针对法院工作的特点,对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进行严格的考核、考察,形成一人一表,详细登记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学历、职业和特长,严格把好选任关。该院选任的13名人民陪审员整体综合素质较高,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61%。 

    二是丰富形式,把好培训关。针对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由政工部门和各业务庭长专题讲座,进行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庭审技巧和相关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陪审工作能力。  

    三是明确职权,把好履职关。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要求人民陪审员庭审前阅卷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主动参与陪审、享有与法官同等权力;庭审后评议时充分发表对案件处理意见,使人民陪审员真正做到既陪又审,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四是制度管理,把好保障关。为保障人民陪审员陪审经费,积极向县财政部门请批,落实了陪审经费。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审一起案件,发放案件补助一百元,充分保障了人民陪审员权益,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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