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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陪审员参审案件调撤率达75%以上
发布时间:2012-04-09 16:14: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结合陪审工作特点,在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邀请他们参与各类纠纷案件的审理调解,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仅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56件,参审率达60%以上,其中参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5%以上,且无缠诉、信访等现象发生。
据介绍,该院43名人民陪审员来自辖区各行业,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审理,无形中拉近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为法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起到良好的桥梁作用。另外,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判全过程,对法院工作有了全面客观地了解,他们在与周围群众交往过程中,又对法院工作起到了正面宣传作用,有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了解当地社情民意,熟悉本地风俗人情的优势,着重将未成年人犯罪、弱势群体维权、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关系、涉农纠纷等案件列入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由他们组织或参与调解,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使法官诉讼调解与陪审员情理调解形成优势互补,促成当事人双方走向和谐。 此外,该院还开通了人民陪审员“网上监督平台”,让他们担当起廉政监督员的重任。人民陪审员发现法官在审判中程序违法,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直接通过“院长邮箱”或电话、短信向院长、纪检部门提出意见,反映情况,有效地促进了法官廉洁自律。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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