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纬云 樊宝刚)
“2012年第一季度,江西省余江县锦江法庭已审结案件62件,其中判决案件6件,撤诉案件9件,调解案件47件,调撤率高达90%!”面对这喜人的数据,该庭法官们感到这是对他们大力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肯定。
相较于刚性的裁判,调解更趋温和。通过组织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能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时,调解也是遏制涉诉涉访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各级法院对调解十分重视,并将调撤率纳入到对各庭室的考核项目中。
锦江镇是全国重要的微型元件生产基地,私营企业众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近几年各类案件增幅明显,为更好地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该庭十分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工作各环节,克服办案人员少、案件多、案件类型复杂等困难,坚持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村舍院落,积极组织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对当事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教育疏导工作,同时,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等的群众优势,合力做调解工作,努力将纷争化解在初始阶段。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上述可喜的成绩,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辖区群众对法官们的工作给予很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