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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一老妇虐待两岁亲孙女致死领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2-03-12 09:37: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安)
一妇女竟然将自己的亲孙女虐待致死。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小花虐待案作出裁定,维持江西省上饶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即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张小花有期徒刑二年,日前该案已生效。
2011年8月9日18时许,张小花在家中帮二岁多的幼女洗澡时殴打了女孩,而后女孩口吐白沫,家属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次日8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该女孩是张小花孙女,媳妇在生下女孩没多久后就回了娘家,将女孩交给张小花抚养,并断绝了联系。张小花对此很生气,并将恨意转到孙女身上,经常会殴打孙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小花虐待其孙女,情节恶劣,且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鉴于张小花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家属对张小花行为表示谅解,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张小花不服上诉至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饶中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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