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人民陪审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重庆二中院多举措规范陪审管理杜绝“陪而不审”
发布时间:2012-03-09 10:39: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乔子轩)   2011年以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陪审率达到47.97%,高出重庆法院考核指标要求27.97个百分点,这些成绩得益于该院实施的三项措施,规范陪审管理。

    据了解,该院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对畅通民意、汲取群众智慧、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辖区案件数量、人口多少、地域面积情况,坚持年龄结构合理、文化程度合格、专业知识较熟、陪审便利的原则,选任来自各行各业的公民为人民陪审员。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该院在采取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及专题培训等形式同时,给每名陪审员指定一名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定期或不定期面对面地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直接参与陪审的能力。

    此外,该院在预算专项经费、给其购买必要法律书籍的基础上,还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其观摩各种案件的庭审,重点观摩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庭审,并在庭审后,就证据认定、具体发条适用、庭审驾驭、法律文书制作等给予细致指导,有效杜绝发生“陪而不审”的现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