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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电子卖场消费陷阱及消费者维权提示
作者:吴晶晶 发布时间:2012-03-07 11:25:54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一庭针对中关村一带电子卖场消费者维权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有“中国硅谷”之称的中关村电子卖场正面临消费诚信危机,各式消费陷阱的具体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供假发票。销售者以假发票、虚构单位公章,或借用其他单位公章的方式,否认存在买卖关系,进行主体错误抗辩。发票是消费者质量保修与售后维权的重要凭证,而部分商户却以提供假发票,并加盖并不存在的公司名章,或者借用其他不相关单位名章的方式,制造与消费者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的假象,造成消费者维权难。 二是以水货冒充行货。部分商户在消费者明确告知要购买行货的情形下,以行货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水货,且为制造货品为行货的假象,还仿造行货制作质量“三包”凭证与售后服务卡,以及中文说明书等,导致消费者去该品牌指定的维修点维修被拒绝时才知晓购买商品为水货;另有部分商户在消费者压低价格的情形下,假意接受消费者报价,后又以水货冒充行货销售。 三是虚抬价格。部分网上门店以较低报价吸引消费者到实体店看货,其后又以低价型号商品暂时无货为由,推荐其他型号,并利用消费者对新推荐型号不了解的信息不对等优势,虚抬价格30%-40%;另有商户利用先付款后提货的支付模式,以合理价格出货后,又以安装各式驱动与必备软件需要收费为由,高额收取本应免费安装的程序费用。 四是虚假宣传伪参数。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电子产品专业参数知识盲点,进行虚假宣传,如以非独立显卡机冒充独立显卡销售,或捏造不实际存在的专业参数误导消费者等。 针对上述消费陷阱,海淀法院民一庭提示以下消费者维权注意事项: 一是购买电子产品尤其是价格较高产品时,不要因开具发票需要额外交纳所购商品税点费而仅保留购物收据,避免保修时出现问题。同时对发票建议一方面查看加盖公章的名称与店内所挂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一方面尽快上网查询发票的真伪。 二是对意向购买商品的品牌、型号、重要参数,各家不同商户的大体报价应有所了解后,选择相对经营规模较大,或者是网上评论品质较有保障的店面选购产品。同时,不应心存在中关村电子卖场以“低价”捡漏的侥幸,避免虽然价低,却是水货、返厂返修货等质量维修无保障商品。 三是在已经出现纠纷后,应积极保存、收集相关证据。如,可以到相关品牌的品质鉴定中心对产品真伪进行鉴定;整理购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收据、发票、银行刷卡记录等票据单证;以合法的方式对维权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在商场安装了摄像头并记录下购物或维权过程的,予以调取等。 四是充分利用非诉讼纠纷处理平台。如,对中关村电子卖场出现的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海淀法院与北京中关村电子产品贸易商会合作建立的中关村电子市场调解室进行处理,此种处理较之诉讼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同时可以节约诉讼时间与维权精力成本。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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