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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白吃” 法院来执行
发布时间:2012-03-02 09:59:39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陈二伟)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中学学校招待费欠账长期不还案件。
杜某在怀远某乡镇辛辛苦苦经营一家小饭店,2001-2005年,该乡镇某学校长期在此公务用餐,共欠饭钱38000元。 杜某多次催要,该学校都以各种理由不愿还款。2010年11月,杜某向怀远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欠款38000元。 怀远县法院一审判决学校给付杜某38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学校仍拒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找到学校负责人,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限期三日内返还饭钱。该学校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解释,说该笔款项是上任会计所欠,现在学校不承担这笔款项。执行法官在了解到内情后,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其承担法律义务的理由。学校负责人在明白其承担还款义务的原因后主动向法院交了该笔款项,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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