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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规范用工化危机的几点建议
作者:王琰   发布时间:2012-02-27 09:50:56


    “公司从未拖欠过他一分钱的工资,这为什么还吃了官司赔了钱?”晨光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拿着手中的判决书,百思不得其解。经法官就判决项中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所涉的法律规定悉心作以解释后,孙某眉头紧皱地感叹道,“我做技术起家的哪懂这些?公司规模小利润低,总共十来个员工,要是个个都来这么告,我本钱都赔光了,这生意还做不做了?”晨方科技公司的上述遭遇,可谓是当前面临劳动争议纠纷的小微企业的一个沉重缩影。

    据统计,2011年海淀法院审结的三千余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小微企业涉案比例高达约60%。案件背后,集中凸显出涉诉小微企业存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用工管理机制缺位、以及证据与诉讼意识薄弱等众多“盲区”。在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法治环境日趋完善的大形势下,身陷上述“盲区”的小微企业一旦涉诉,尤其是连环性或群体性诉讼,用工和经营成本的有限往往将导致小微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不堪一击”。

    日前,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召开了“创新审判机制,优化法治环境——构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将“小微企业面临的诸多困境应如何进行有效规制”作为重要议题之一,力邀相关专家、代表一道展开了激烈而有益的探讨,并就此达成了基本共识。与会各方一致认为,小微企业在面临“一碗水端平”的刚性法律时,无法获得如同财税、金融等政策性的扶持与优惠,唯有自身从以下方面做起,规避用工“盲区”,逐步构建规范的用工制度,方能取得长足壮大发展。

    经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的法官进行调研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前期资源利用。紧密关注并积极参与政府、行业协会等针对小微企业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如“中关村法律大讲堂”、“律师进企业化解劳资纠纷”、“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等,从中汲取用工管理的法律依据与有益经验。

    二是中期制度建设。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用工管理制度亦须“五脏俱全”,并应将之作为企业管理环节的重中之重。唯有依靠劳动合同、考勤管理、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等制度的建立完善,方能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保障。

    三是后期人文跟进。走出小微企业无暇顾及企业文化建设的误区,树立企业与员工实则利益共同体的理念,建立并落实促进劳资双方沟通磋商的对话机制,及时消解矛盾,缩减仲裁与诉讼成本,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动力支持,增强小微企业软实力。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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