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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持刀将其“毁容”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27 09:32: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刘翠萍 黄波)   女友提出分手后,20岁出头的男青年小王一时冲动,竟持水果刀将女友“毁容”。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小王被判处拘役3个月。

    小王和莉莉原是恋人关系。小王大学毕业不久,正在准备考公务员;莉莉则在某商场工作。在长达半年的相处中,因小王的性格过于刚硬,两人曾多次发生争执,虽然每次都以小王的道歉告终,但莉莉心里却萌生了分手的念头。前不久,在又一次争吵后,小王与莉莉一刀两断。此后,小王不断发短信、打电话,希望莉莉能回心转意。有一天,小王甚至追到了莉莉的工作单位。面对男友的苦苦哀求,莉莉心意已决。其间,莉莉的一名同事过来询问小王“是干什么的”,莉莉说了句“不认识”。二人随即发生了激烈争吵,小王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莉莉的脸部一阵乱划。顿时,莉莉的脸上、脖颈上满是鲜血,倒在地上。听到心爱的人不断哀求,小王心慌了,他立即扔下手中的水果刀,抱起莉莉为她止血,并拨打了报警和救护电话。

    伤人后,小王向警方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莉莉的伤已构成轻伤。莉莉的父母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要求。

    为了化解两家人之间的矛盾,帮助两个年轻人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办案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为了取得受害方的谅解,小王的父亲表示愿意在合理数额内赔偿,莉莉的父母也做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就在法院宣判的当天,在法官的见证之下,莉莉接过了小王父亲交付的4万余元赔偿款。鉴于小王认罪态度好,且有自首情节,同时其亲属也代为赔偿了一定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判处小王拘役3个月。(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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