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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着力抓好四项工作 推动司法改革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2-02-24 09:36:58
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12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受王胜俊院长委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着力抓好四项工作,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沈德咏指出,自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自上而下、依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在落实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强化监督制约、创新审判管理、加强司法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及其他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进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把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推向深入。对当前的司法改革工作,沈德咏强调要着力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中央司法改革任务的“收尾”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中央司法改革项目,尚未结项的要争取尽快结项。同时,要积极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完成其牵头的相关改革任务,推动各项司法改革项目统筹协调进行。 二是着力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对已经形成文件、规定的改革项目,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使文件、规定转变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司法公开、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法官职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通过建立完善司法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督促各级法院在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真正使司法改革成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着力抓好司法改革基础调研工作。要结合对前几年司法改革工作的总结,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司法改革的要求,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关切和期待,深入分析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基本框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如何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如何通过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重大问题,为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四是着力加大司法改革宣传力度。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全面、系统、深入地宣传人民法院近年来推进司法改革的整体脉络、主要措施、最新进展、工作亮点、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未来的工作规划。要注意以事实、数据、实例增强司法宣传的权威性、可读性,使人民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要广泛借助各种媒体,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司法宣传的效果。在宣传司法改革成就的同时,要更多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更好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苏泽林、奚晓明、景汉朝、黄尔梅,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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