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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爹妈因无力抚养7000元卖掉两月大亲生女
发布时间:2012-02-21 10:43: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骁)   无力养活亲生女儿,男子伙同妻子将女儿卖给河北一女子,日前,该男子和该女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公诉至北京市顺义区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同某(男,36岁,四川人)与其妻子李某(女,35岁,另案处理)育有一子一女,2005年二人来京务工。2010年6月,二人搬到河北燕郊居住,租住房的房主姓王。2011年4月,二人生了一个女孩,孩子一个多月时二人就搬到了北京市顺义区居住。住了一段时间,李某觉得自己无法养活这个女孩,被告人同某便给房主王某打电话,让他帮忙找一个好人家卖了。恰好有一天,陈某(女,38岁,河北省人)的弟弟陈龙(化名,另案处理)在王某家干活,说想要一个女孩,王某便将李某的事告诉了陈龙。陈龙回家后跟陈某商量,陈某觉得价钱高,便跟在其理发店理发的顾客郝某说了此事,郝某称想要这个女孩。

    同年6月份的一天夜里,同某和李某抱着两个多月的女儿来到约定地点,王某带着陈某和陈龙到了以后,就给了同某和李某7000元钱,便把孩子抱走了,后陈某和陈龙又以1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了郝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同某、陈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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