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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总动员”抗拒民警抓人 三人齐领刑
发布时间:2012-02-08 16:13: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一家三口人因阻碍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而触犯刑律。2月8日,固始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新、冯某琴、冯某祥各管制二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冯某新、冯某琴、冯某祥均系固始县城郊乡关庙村人。 2011年6月13日11时许,固始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民警周某、赵某获悉家住城郊乡关庙村涉嫌故意伤害的刑拘人员冯某潜藏在家,随即赶到冯某家中对其实施抓捕。在抓捕过程中,周某、赵某遭到被告人冯某新(冯某父亲)、冯某琴(冯某侄女)、冯某祥(冯某哥哥)的威胁、拽拉等阻扰,致使冯某逃脱。民警赵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赵某对三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2011年8月9日,被告人冯某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新、冯某琴、冯某祥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冯某祥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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