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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陪审员驻庭办公与法官“平起平坐”
发布时间:2012-02-06 10:43: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丽丽)   “我为自己是一名人民陪审员而自豪,更为今天在这里代表所有陪审员接受表彰而深深感受着人民陪审员的荣誉和责任。”江苏省睢宁人民法院的“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们,集审判、调解、联络、宣传、监督等职能于一身,在心理上抛却了“花瓶”的角色,对在履职工作中畅所欲言,成为了助推法院公信、构筑和谐司法的“多面手”。

    睢宁法院将陪审员按照行业、特长分组,与相关业务庭对接,实行陪审员驻庭办公。在法官的指导下,对一些案件独立进行接待、调解,除制作法律文书外,在案件调解中与法官“平起平坐”。

    除了立案,陪审员从调解、庭审到合议,全程参与一起案件的审理,这样,一定程度上,陪审员就代表群众,对案件审判过程行使了社会监督的职能,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为使陪审员的监督职能切实得以发挥,睢宁法院要求陪审员在陪审的同时,每一起参审案件结案后,填写一份《陪审案件法官勤廉见证表》,对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司法作风、审判纪律、廉洁效率等情况提出意见,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考察案件主审法官勤廉情况的一份“客观依据”,存入法官个人的廉政档案。

    在法庭上“说话”是陪审员的权利,陪审员不必为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而闭口无言,法官对陪审员的话必须保持耐心,不能因为陪审员说的不够专业,没说到点子上就不与他们搭话”。鼓励陪审员敢于说真话,敢于主持公道,用老百姓的生活经验和价值观念审视案件,给审案带来了新的思维,做一名深受群众信赖的人民陪审员,给审判事业注入新鲜血液,给司法民主建设带来勃勃生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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