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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案件发改率连续两年全省最低
发布时间:2012-02-03 16:19: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磊)
2011年,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法院以精细化管理年为抓手,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全年案件发改率仅为0.08%,连续两年全省110家基层法院最低。
一是提升法官业务素质。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颁布相关法律及修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提升法官法律素养、裁判能力、文书写作等综合能力。二是完善案件监督机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庭前、庭审、裁判到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实行管理、自查和监督,对审执结案件情况进行月评查月通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并限期整改。三是强化法律释明答疑。将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贯穿诉讼各个环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适用,回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同时,判后阐明作出裁判的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促使其服判息诉。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改案件进行全院通报,并责令承办人向审判委员会说明情况,写出报告和整改措施。对发改率高的业务部门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无发改案件的部门和个人则给予一定的奖励。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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