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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法院速执欠薪案为外来务工者“撑腰”
发布时间:2012-02-02 14:00: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涛 李永耀)
正月初七刚上班,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便收到一份“特殊”的贺卡---“感谢法官让我们拿到血汗钱,能安安心心地回家过个好年!”,落款是“贵州省习水县53名农民工”。
2011年1月,徐先学等53名贵州老乡结伴来到湖北省天门市,在该市某房产开发公司从事房屋装修等工作。谁料辛辛苦苦干了半年,工程完工后,公司仅支付了一个月工资,其余的均打了白条。徐先学等人历时半年多次讨要无果后,到天门市信访局上访,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房产开发公司拖欠徐先学等53名农民工2011年2-5月份工资近22万元。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房产公司限期及时支付所拖欠工资,但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在多次督促无果的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于1月10日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门法院受理53名农民工欠薪案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行政庭庭长亲自负责的工作专班,着手对案件进行审查,制定了执行方案。法官多次联系并到与房产开发公司与其负责人协商,组织调解,但该公司负责人采取回避的态度,不予配合。在多次协调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天门法院执行专班决定立即对房产开发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多方查找到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2年1月11日从房产公司账户中划拨了应执行的款项,立即转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并及时通知53名贵州农民工前来领取,让农民工兄弟可以欢欢喜喜过个年。 2012年1月16日,农历小年前夕,徐先学等53名贵州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半年的工资,高高兴兴地踏上了返乡过年的归途。 每年年底,是占打工人员绝大多数的农民工结清工资回家过年的日子,而此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天门市法院早安排,快行动,于2011年11月初成立了农民工维权专班,专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对欠薪案件及时受理,加大执行力度。春节前,该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拖欠工资案件3件,执行标的达33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平均执结周期28天。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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