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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逾八成
发布时间:2012-01-19 11:40: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安 黄先兴)
去年以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坚持把调解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重点,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实现了案结事了、解纷息诉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大力增强调解意识。完善了民商事案件诉前、判前、判时、判后调解机制,对事实清楚、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坚持以调为主,将调解渗入到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形成了人人重视调解、人人参与调解的“全程调解”格局。 该院不断完善创新调解方式。探索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思路、新办法,及时采用辨法析理法、换位思考法、冷热处理法、温情教育法等调解方法,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合法、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该院注重加强调解能力的提升。建立诉讼调解激励机制,把诉讼调解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并大力开展“调解能手”评选活动,以活动带动学习,使法官增强对调解知识、技能的相互学习,提高法官整体法学理论素养和诉讼调解能力与水平。 该院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的外力作用。根据案件本身特点,邀请不同的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及时参与调解,化解纷争,并让他们在庭前深入当事人家中了解诉争的基本情况,提前熟悉案情,从而有针对性调解。 2011年,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399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134件,调撤率达81.08%,同比上升9.88%。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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