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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须立足“六抓”
作者:彭跃进 占国华   发布时间:2012-01-13 16:38:53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法院各项制度与目标的思想保障和确保法官遵守各种行为规范的内在约束。笔者认为,加强新时期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法院廉政文化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立足“六抓”。

    一抓教育引导工作。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教育,教育和引导法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始终保持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官进一步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端正工作态度,摆正自身位置,提高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开展党纪、国法的教育工作,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在法院干警中形成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不畏权势、惩恶扬善、严格自律的司法文化。

    二抓廉政责任落实。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分工落实到位,考核监督到位。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狠刹“吃喝玩乐”歪风。公务接待做到不超标,严禁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带头执行干警“五不准”,对于当事人邀请吃饭,进歌厅、钓鱼、旅游等活动,都能婉言谢绝。该院还建立起当事人赠送礼品、礼金登记制度,要求法院干警不得收受礼品、礼金,遇无法退还当事人的,一律上交纪检部门登记并妥善处理。

    三抓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人本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法官有了良好的职业思想,就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理念真正融入干警的脑海里,就要大力发展法院廉政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思想境界,使法官自觉把廉洁、公正作为约束其行为的标尺,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使反腐倡廉真正贴近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种教育融入到廉政文化建设之中,使廉政文化既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又体现以人为本,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

    四抓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将是一项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要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不能急于求成,必须依靠制度去促进。要通过科学的建章立制,去规范法院的各项工作,约束每位法官、干警的行为,从而在严格管理中培养法院廉政文化精神,塑造法院良好的形象。法院规章制度是约束法官遵纪守法、建立良好职业操守和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办案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一是建立各种廉政制度,要求法官要贯彻落实好规范法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严肃审判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同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二是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广大法官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给予关心,思想上给予理解,感情上给予温暖,心理上给予疏导,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温暖人心的作用,使法官从内心深处切实认识到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改造思想、培养良好作风的作用,提高每位法官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积极性,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持久地发展下去。三是建立廉政诫勉谈话、信访投诉、日常督查等制度,形成立体防线,注重利用制度化、规范化和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提高法官拒腐防变能力,着力构筑自律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保障统一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工作的全过程。

    五抓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家庭、当事人、社会三重监督,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保证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廉洁。一是建立家庭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好家庭助廉活动,筑起以家庭监督为主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建立当事人监督机制,对每件案件从第一次接触案件当事人起,就要求承办人向他们送达一份廉政监督卡,并督促当事人在案结后据实填写交纪检组,从而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监督之下,建立起以当事人监督为主的第二道防线;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监督,从而建立起以社会监督为主的第三道防线。通过建立家庭、当事人、社会三重监督的防火墙,保证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六抓廉政网络建设。加强政网络建设,提高廉政监察的“扩张力”。为强化廉政监督力度,拓展监督领域,在院内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兼职廉政监察员,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权力行使的重点岗位和敏感环节实行全日制监督。避免了监察干部人员不够造成的监察不力情况的发生。在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将廉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法院机关以外、延伸到办案第一线、延伸到干警业外活动,做到法院内外聘任廉政监察、监督员,纵横形成网络,呈现廉政“警示钟”有人敲、廉政“紧箍咒”有人念的良好态势。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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