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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先予执行为四名砖窑民工追回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2-01-13 16:26: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世威 王瑞峰)
为及时保护农民工权益,使其过上欢乐、舒心的春节,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农民工开辟专门绿色通道,通过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孟州市耿国庆等四名砖窑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工资款。
临近春节,耿国庆等四名农民工到温县法院起诉温县某砖厂的包工头陈计山,要求支付长期拖欠他们的工资。该院立案后,考虑到春节前陈计山可能回山东老家,按照一般程序,案件在短时间内难以判决、执行。为确保四名农民工在节前拿到工钱,该院决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裁定书下达生效后,陈计山未主动履行义务。四原告向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在人少案多、节前办案压力大的情况下,迅速安排布置,当天便组织人员将陈计山传唤到庭,通过做其思想工作,进行政策、法制教育,使陈计山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将拖欠了一年的工资款交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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