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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2-01-12 14:59: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艳君)
2012年1月9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活动以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建立健全该类案件执行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两级法院都成立了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中院成立了以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行动组。
活动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分三阶段进行。时间集中在年前。三个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召开动员会;第二阶段是集中执行,要求优先执行力量,从先从快执行一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既要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又要多做和解工作,同时,法院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第三阶段是总结表彰,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要求写出总结及调研报告,以利于建立长效机制。为了使活动取得实效,中院领导小组将对各行动组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目前,新余中院已经向全市法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的通知》,并将该文件抄送给了省高院执行局、市委政法委、市人大。 为了配合该次活动的开展,营造强大的执行攻势,新余市两级法院梳理出第一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其中58名个人,5个单位,于1月11日在新余日报上进行曝光,同时以决定的方式号召并要求社会各界对这些当事人的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及举报,并在其融资、投资、置产、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项目管理、权属登记等活动中进行制约。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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