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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建设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助推器
作者:王永东   发布时间:2012-01-10 16:38:05


    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没有文化品位的民族是缺乏生命力的,一个缺少文化底蕴的人是乏味而肤浅的。同样,缺少廉政文化根基和浓浓的廉政文化氛围熏陶的法官和法官群体,也是难以承担天降大任,难以令社会公信。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新的举措,为此各地法院高度重视法官廉政文化建设, 以廉政理论为指导、以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化阵地为载体,紧扣法院工作特点,加强对干警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公信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人民法院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取信于民,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此,用铁的制度确保司法走向清廉之路是无庸置疑的,但提高法院公信力离不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建立公正、文明、高效的现代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廉政文化建设堪称是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助推器。

    (一)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立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人民法院强化对法院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清除了一批法官队伍中的“蛀虫”,但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由于法官违法违纪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以构建“四不为”机制为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教育功能的作用,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道德防线。唯有这样,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坚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二)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必然要求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必须大力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

    (三)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是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法官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非常重要的一个职业。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官行使的权力非常重大。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共同构筑成国家的权力是,审判权是司法权当中最重要的权力。法官是行使审判权力的审判人员的总称,法官在行使司法权的时候,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任何机关、任何个人都不能行使的,而且任何机关和任何个人都不能妨碍法官依法行使这种权力。法院的判决一旦生效就必须执行,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抗拒。正是这种权力特殊性就决定了法官更要廉洁执法、公正司法。

    (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加强法官的道德教育

    德是立身之本、司法之要,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从古至今,高尚的品德就为世人所推崇。实践证明,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社会发展总伴随着“疾风骤雨”,甚至国家立法也无法及时地回应社会的变化。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发展廉政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解决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法官仅仅具有广博的知识、聪明的才智和敏捷的思维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有政治上、道德上的坚定性以及职业道德品质和情操上的崇高性。由于司法活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司法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职业良心。肖扬院长专门指出:“与其说法官是种谋生的职业,不如说是社会良知的体现”。为此,人民法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用良好的职业道德引领法官的司法行为,尽而实现司法公正。因此,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应当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融汇在一起。要坚持不懈地对法官进行忠于宪法和法律,司法为民为主线的职业道德教育,要让法官清醒地认识到,法官的“上帝”只有宪法和法律,只有公平和正义,只有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能凭借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任何私利。要时刻牢记廉政规章制度,任何时候都不能越雷池半步,坚决守住法官行为底线。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的相融相汇,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使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内化为法官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时时反省,相守终生。并通过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去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开展,进而实现司法的公正。

    (五)有利于反腐倡廉教育的拓展和延伸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更广泛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拓展了反腐倡廉教育的空间和内容,使廉政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有机地融合起来。有利于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广泛传播先进的、体现时代精神的法院廉政文化,营造更加讲诚信、尚廉洁、重法治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培养和造就清正廉洁的法官群体,培养崇尚廉洁的法院文化气质,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教育。

    (六)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约束法官思想的无形的内心之“法”

    廉政文化是一种软约束,但却是一种无形的内心之“法”,是对人的一种内在约束。从传统习惯看,我们国家的老百姓,对耻的畏惧远远超过了对罪的畏惧,“耻感文化”严厉地约束着人一生的思想和行动。从现实生活看,许多法官、公务员抗拒诱惑的最后防线,起作用的往往是取决于法官和公务员的道德操守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这说明,文化一旦根植于人们的心中,它将成为人们精神上的刑律,起到法律制度不能替代的作用。同样,廉政文化如果根植于法官的心中,渗透到人民法院文化的方方面面,也将成为约束法官思想的无形的内心之“法”,成为廉洁司法、公信立院的精神动力,起到制度监督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七)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先进的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培育崇尚廉洁的司法环境,有利于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打造廉洁的法院,打造廉洁的法庭,打造廉洁的法官。只有廉洁的法院、廉洁的法庭、廉洁的法官,才能确保公正司法,才能称得上司法为民,才能让人民满意,也才能树立法院、法官良好的形象。

    结语

    “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程,短时间很难以看到显著的效果,但如果这项工作做好了,它的作用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要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不能急于求成,不可一蹴而就,要通过日积月累,长期的潜移默化,才能水到渠成。相应地,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也是人民法院通过严格执法办案中在人民群众心中渐渐形成的,廉政文化建设在助推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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