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案件执行和解方式,追求执行标的到位率,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2011年收案209件,结案209件,其中执行和解207件,执行和解率达99.04%,比2010年74.64%上升24.4%,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00%。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案件和解,进一步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工作,并把这一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任务来抓,针对本院执行案件具体情况,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及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觉履行义务。他们的主要做法是:第一、在案件立案审查中,深入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采取查封或者冻结存款等强制措施,控制被执行的财产,然后再通知双方到庭调解;第二、根据立案审查的提供的材料,直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第三、根据立案审查的提供的材料,通过电话疏导、释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第四、采取“凌晨”、“傍晚”出击,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后,通知双方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动交出财产履行义务。
通过以上措施,该院连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尤其是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00%,连续两年执行绩效在百色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得到领导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