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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法官远赴闽粤十昼夜执结68起农民工欠薪案
发布时间:2012-01-09 15:39: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燕 覃业楚)
春节前夕,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6人远赴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惠州,将熊庆华欠张树明、刘华建、李兵元等68起农民工工资和另外两件债务纠纷案执行款共23万元全部执结,实现了2012年石门法院执行工作的开门红。
2009年起,家住易家渡镇的张树明、刘华建、李兵元等68名农民在熊庆华开办的工艺礼品有限责任公司务工。2009年4月,被告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资金无法到位等原因,陆续拖欠张树明、刘华建、李兵元等68名原告工资21万元。原告张树明、刘华建、李兵元等人虽凭欠条多次催讨,但熊庆华因各种原因一直分文未付。该院受理该系列案后,以巡回办案的形式,在易家渡镇丁家山村村委会会议室开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熊庆华承诺在2010年10月份将拖欠的一半工资给予支付,其余款项在2010年12月底付清。 调解协议达成后,超过了协议约定的期限,熊庆华的公司一反常态,对没有起诉打官司的极少部分民工欠薪全部支付,而对起诉的民工欠薪不仅分文未付,而且也不作任何交待,就远离家乡下落不明。张树明等人再也坐不住了,先后多次到县委、县人大和县法院有关机关反映,请求解决久拖的工资款。引起了镇党委、县委、县人大、县法院等机关的高度重视。 2011年12月21日,张树明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随即与当地镇政府联系,前往了解熊庆华公司的相关情况,只知道熊庆华现已在福建、广东等地办厂,一直未回家。该院随即在本地的金融、工商、房管进行信息查询。经过一天多的调查,得知熊庆华在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惠州各有一银行账户。 主管执行工作的该院副院长王艺术亲自带队,率4名执行员前往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惠州等地辗转查找熊庆华的线索。晚上趁黑抓紧时间赶路,饿了就在服务区吃碗泡面,渴了,喝点车载矿泉水,终于查到了熊庆华的公司经营地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沥淋镇鹅公咀村。在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和区公安公局的大力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熊庆华。 在强大的政策压力和过硬的法律事实面前,熊庆华不得不于当天筹足执行款项21万元交给法院。该执行案经过10多个持续的白天、黑夜连轴转,4500公里的行程,终于将21万元农民工工资如数追回。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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