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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七强化”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
发布时间:2012-01-06 16:41: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桃生)   近年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

    强化源头质量。该院坚持高标准选任人民陪审员,为此,他们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选任程序和操作规范,积极主动与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联系,邀请他们推荐优秀人才报名担任人民陪审员。目前选任的20名人民陪审员,均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公道正派、热爱陪审工作、有法律背景、责任心强、协调能力较好。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奠定了良好基础。

    强化权利保障。该院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中的独立地位,将陪审员的审判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从陪审员出庭权、调查权、评议权、调解权、庭后教育权、获得法官解释权、知晓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相关权利的各项权能、操作要求和程序规定,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利。

    强化素质提升。该院采取了“学、讲、观、研、带”等方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上岗后,该院按照“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要求,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有章可循。根据陪审员参审实际需求,选派优秀法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提高陪审员法律业务技能和司法职业素养;在培训中注重联系实际,通过以案代训、观摩开庭等形式,提高陪审员实践运用能力。

    强化待遇落实。该院积极争取支持,将人民陪审员所需开支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对人民陪审员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解决了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问题,并主动帮助人民陪审员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同时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陪审员餐费、交通费等予以适当补贴。这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陪审员的积极性,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司法民主的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强化陪审监督。为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该院将司法鉴定工作纳入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案件、企业破产案件等司法鉴定机构的随机抽取监督,对社会鉴定机构实施被鉴定物评估、勘查进行监督,对拍卖、变卖现场进行监拍、监卖工作,有效地了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强化沟通联系。该院建立了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制度,通过走访、座谈、寄送相关文件等方式,定期向单位通报陪审情况,争取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优秀人民陪审员除法院给予表彰奖励外,还建议相关单位对其重用。

    强化探索总结。该院充分依托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化解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梳理、汇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特色亮点、经验规律,科学整合陪审员专业特长和案件类型,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性。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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