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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调解忙 人民陪审来帮忙
发布时间:2012-01-04 16:42: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飞飞)   2012年1月3日,正值元旦放假期间,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城北法庭在人民陪审员倪建民老师的大力配合下,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放弃假期时间组织双方调解表示衷心感谢。

    1月3日8时左右,奉新县城大幅降温,并下起了小雨。虽然是元旦放假第三天,人民陪审员倪建民老师依然与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法庭,进门便向办案法官询问今天开庭案件的案情。办案法官简单向倪老师介绍案情后,倪老师便要来案件材料仔细翻阅,针对案件与办案法官进行探讨并交换意见。倪老师建议鉴于原、被告均是生意场上的熟人,可以庭前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承办法官采纳了倪老师的建议,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8时50分左右,原告刘某首先到庭,倪老师便与刘某交谈了起来。原告刘某向倪老师诉说了自己真实的想法,表示自己与被告张某做生意已经有十几年了,双方都是多年的熟人,这次也是迫不得已才起诉到法院的,自己也不想与被告弄的太僵,如果被告能够年前归还货款,他愿意放弃欠款利息。倪老师听取原告刘某的想法后,表示会尽力双方的工作,争取达成调解。

    9时左右,被告张某的委托代理人到庭,被告代理人表示被告欠原告的货款属实,但因被告也没有结算到工程款,所以暂时无力垫付。

    9时50分左右,经过人民陪审员倪老师几轮的思想工作,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经征询被告张某的意见后,答应于2012年1月20日之前归还原告刘某的货款,原告刘某也答应放弃欠款利息方面的诉讼请求。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就这样,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人民陪审员倪建民老师的大力配合下一个小时就得以调解结案,实现了2012年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案件调解的开门红。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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