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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01-04 15:53: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雷瑞甫 胡风云)   去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让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化解行政争议,将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贯穿在案件审结的始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案件审理的协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参与到行政审判中去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在案件开庭前,由审判长召集合议庭人员召开庭前案情分析会,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熟悉案情,尽快进入角色;在庭审中,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对情绪激动的原告,积极配合法官做好安抚工作;在案件评议时,由人民陪审员首先发表意见,避免其思维受法官影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均独立行使表决权。而在协调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优势,由人民陪审员倾听当事人对案情的再次陈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劝解工作,并配合法官将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条向当事人释明,从而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定纷止争。该院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庭审,不仅宣传了行政法律法规,人民陪审员还将审判工作中学到的行政法律法规带进社区,使部分案件在诉前得以化解,有效促进了官民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的行政审判案件陪审率达100%,全年审结的24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经人民陪审员参与协调,87.5%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经人民陪审员协调诉前化解行政争议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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