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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编外法官”奏响民调和谐曲
发布时间:2011-12-31 14:07: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袁建华)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善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奏响民调“和谐曲”,最大限度地促进案结事了。

    对于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涉农纠纷,从妇联、村委会、乡镇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中,选择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案件调解中,法官以法说理,陪审员以情动人,找准当事人双方矛盾焦点,化解双方怒气和误解,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敦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编外法官”和审判员优势互补,共同对当事人进行释情、析理、明法,促进矛盾的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调解能力,该院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安排某领域专业性强,技术熟练的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帮助法官厘清案件事实,弥补法官专业知识上的不足,也让当事人认清责任,促进当事双方调解。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安排威望高、人缘好、群众基础深厚的陪审员参加庭审,借以增强与当事人的亲和力,以消除双方逆反心理,便于钝化矛盾,实现调解结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诉前在立案庭设置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室,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做说服劝导工作;在庭前、判前介入调解减轻对抗;在判后答疑解除疑惑,多渠道做好调解工作。

    据悉,该院在全县聘任61名人民陪审员,借助人民陪审员人熟地熟的便利,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11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调解撤诉率达86.2%,对于促进辖区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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