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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离职” 日资公司被诉“乙肝歧视”
发布时间:2011-12-30 16:26: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清惠)   日资企业员工安熊(化名)体检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后,被单位要求回家休养等转阴后再恢复工作。安熊多次向单位请求复工遭拒后离职,他以乙肝歧视为由,将原东家北京奥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日前,安熊因证据不足而一审败诉,他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员工自称“被离职”

    安熊起诉称,北京奥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奥吉公司是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日本公民。2011年5月27日,他入职奥吉公司,担任销售工程师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9月9日,奥吉公司组织员工体检,体检项目中包含“乙肝表面抗原”一项。安熊说,体检后,奥吉公司未经他同意,私自拆开了他的体检报告,并随后要求他办理离职手续,回家休养身体,等该乙肝表面抗原转阴后再来上班。

    安熊说,他注意到体检单上并无“不宜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等类似结论,只是建议“定期检查”。此后,他又从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了解到,乙肝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生活,日常的接触也不会传染,像他这样的身体状况,不需要专门休养治疗。安熊将自己了解的情况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并希望转达该企业的日本老板,对方说“日本的限制更严格”,并拒绝了安熊的请求。无奈之下,他于10月11日办理了离职手续。

    安熊认为,奥吉公司的行为,剥夺了他的劳动权利,属于就业歧视,给他精神和心理都造成了创伤,因此起诉要求奥吉公司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3.6万元,经济损失1.2万元。

    证据不足起诉被驳

    奥吉公司称,是安熊自愿提出离职申请的,公司只是表示同意而已。奥吉公司认为,在双方合同期间,公司并不存在侵权行为,安熊所说的差别待遇、单位让他休养等情况均不属实。因此要求法院驳回安熊的起诉。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1年10月11日,安熊向奥吉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于当日离职,对于这份离职申请,虽然安熊表示自己是被迫书写,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

    安熊不服法院判决,已提出上诉。并向法院提交了手机通话录音,证明其是因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才被要求离职并出具离职申请。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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