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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魏海峰涉黑团伙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11-12-28 16:13: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宜公轩)
12月26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对魏海峰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宣判。
团伙头目魏海峰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交通肇事罪等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对魏海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非法所得69万余元予以追缴没收。其余11名团伙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交通肇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8年。 经查:魏海峰自1997年开始混迹于社会,因其胆大心狠而小有名气,被称为“魏疯子”。2000年4月、2002年10月先后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刑罚。2003年7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利用自己的恶名很快纠集了一帮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在城区和郑集镇槐营村、双龙村一带为非作恶。2004年底通过殴打宜城出名商人“张婆娘”出名;2006年,持枪砸伤宜城黑道“大哥”余波(2010年12月被宜城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使其在黑道上名声大增,被尊称为“峰哥”。在魏海峰组织领导下,该团伙坐大成势,有组织的策划和实施了妨害公务、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等一系列的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案件37起,共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多人轻微伤。 2011年,宜城市公安局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在襄阳市局的指导、支持和直接参与下成功打掉了该犯罪组织。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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