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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核心价值 增强四种意识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1-12-23 10:19:00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1日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全国政法机关提出明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周永康同时强调指出,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各级政法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政法干警的思想灵魂,是政法干警最高尚、最完美的职业操守,是确保政法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准则。“忠诚”,是实践核心价值的前提、保障和根本,是政法干警必须具备的政治本色,只有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才能担当责任不辱使命,才能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才能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和传播者,才能坚定不移地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和有力保障者。“为民”,是忠诚的体现,是司法工作根本宗旨的实践,是人民主体地位的属性,是执法办案的价值追求和价值体现,是“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的试金石,是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司法惠民、关注民生、为民解难的价值体现。“公正”,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所系,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是人们对司法的关切与期待,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守护公正,是政法干警行为的标尺,是政法干警精、气、神的魅力所在。“廉洁”,不仅仅是政法干警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是政法干警清正廉明、无私无畏、甘于奉献的基石,是司法良知的护身符,是政法干警职业生涯中不可越过雷池的基本操守,而且直接攸关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抓到了根本,抓住了关键。 增强四种意识,是践行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这四种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求政法干警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矛盾集中多发、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形下,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鉴别力。增强“大局意识”,就要认识大局、把握大局、顺应社会发展总趋势,服从和服务大局,凡是涉及全局、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涉及国家命运前途的事,都是大局,政法干警执法办案,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将自己所负担的责任与大局联系起来,认清自己的方位,工作起来才有方向、有意义、有章法、有轻重缓急。增强“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成功应对国际国内各种风险考验的重要保证,忧患意识是一种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居安思危,正确认清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执法为民的服务方式,时刻接受天地之间那杆秤的度量与衡评。增强“责任意识”,就是要从根本上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服从于和服务于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可见责任是一种能力,又远胜于能力,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格,责任就是对自己承担的工作,毫无怨言地担当,认认真真地做好,只有能够承担责任、善于承担责任、勇于承担责任的政法干警才是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人,因为决定一个人成功的重要因素往往不是智商、领导力、沟通技巧等,而是一种努力行动的责任。 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抓好抓牢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时势所需和有效载体。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四种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政法文化先进性的突显,是推进和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政治思想保障和付诸行动的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要担当起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四种意识是前提,是保证,是根本。 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化,是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使全国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更好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实现政法干警都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准确把握大局、善于应对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守好公平正义底线、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队伍建设目标。 (作者单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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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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