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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公司与濮城镇政府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1-12-20 09:42:56
信达公司与人民政府合同纠纷
案由:
濮城镇政府与建行濮城办事处签订了50万元抵押贷款合同一份,逾期没有偿还,后此笔债权转让给了信达公司。信达公司起诉要求濮城镇政府偿还贷款及利息。一审判决转让合同无效,驳回信达公司的诉讼请求。信达公司上诉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濮城镇政府偿还50万元及利息。 开庭时间:2011-10-28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2号楼13号法庭 基本案情: 濮城镇政府与建行濮城办事处签订了50万元抵押贷款合同一份,逾期没有偿还,后此笔债权转让给了信达公司。信达公司起诉要求濮城镇政府偿还贷款及利息。一审判决转让合同无效,驳回信达公司的诉讼请求。信达公司上诉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濮城镇政府偿还50万元及利息。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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