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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选用女陪审员参审特殊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07 11:45: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邵海林)   为充分发挥女陪审员的性别优势和职业特长,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积极选用女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所聘请的女陪审员共参与各类案件审理110件,经调解或撤诉的案件达98件,且未出现一起矛盾激化案件,无一引起上诉或上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针对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劳动争议等案件,选用来自妇联、工会等单位内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女陪审员参与审理,充分发挥女陪审员善于化解民间纠纷的优势,将情理融入法理,并经常主动上门与当事人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当好人民调解员。

    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该院选用共青团、妇联、教育系统的女陪审员参加,注重发挥女陪审员性情平和稳定、耐心细致等性别优势和善于做教育感化工作的特长,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参加“圆桌审理”,并注意安排女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回访,延伸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职能,发挥女陪审员在法制宣传教育上的优势,当好法制宣传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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