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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陪审员“陪执”缓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1-12-06 14:33: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曾小平)
“法官依法疏导教育,陪审员以情理劝解,使我明白自己的行为无论从法、理、情上都讲不过去。”12月2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施连生来到北源街罗畅茂家中,利用自己担任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在当地享有的威望,与法官一道上门做被执行人罗畅茂的思想疏导工作,辨法析理,促使被执行人罗畅茂认识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吉安县法院不断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在所有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审判中要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在一些案件的执行工作中还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陪执”,以使陪审员制度发挥最大的作用。 法院邀请陪审员参与执行,可以充分利用其亲和力优势,让他们出面与当事人说理,更易于沟通,能够提升执行工作效果,促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化解心理疙瘩,为破解“执行难”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该院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建立起陪审员参与“陪执”的执行工作机制。该院明确,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执行案件;涉执信访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执行案件;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活动的执行案件等五类案件,执行法官要邀请陪审员参与。 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执行案件,人民陪审员有权审阅执行案卷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执行和解、作出执行裁定等活动。在陪执过程中发现执行程序违法或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时,人民陪审员可直接向院长或上级部门反映。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陪审员共协助执行各类案件176件,其中执行和解165件,执行和解结案率为93.75%,且所执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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