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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中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作者:王婧 郭瑾橦 发布时间:2011-11-11 16:38:44
11月10日,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四名被告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件。
被告人刘春富、戴素根、张云龙,被指控于2010年10月间,预谋制造毒品,三人租下房屋专门制作毒品场所,并购买了制作毒品所需设备和原料,被告人张云龙用所购买的5公斤原料在租住房屋内制造冰毒。期间,雇佣被告人刘翠伟参与制毒。12月27日,四人被抓获,当场查获四名被告人制造的5烧杯黄色和深红色液体,经鉴定其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重650克,另在现场还查获了大量制毒设备和毒品可疑物10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共重52克。 在长达5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合议庭严格程序、规范审理、掌控进度、把握焦点,以娴熟的技巧、丰富的经验灵活驾驭庭审活动,保证了庭审依法、有序、公开、顺利的进行。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四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将定期宣判。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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