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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无袍法官”活跃在审判工作舞台
发布时间:2011-11-11 15:46: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强)   自从人民陪审这一重要司法制度实施以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各项规定,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增强人民监督、促进司法和谐等方面开拓进取,使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被评为人民陪审工作先进法院。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选拔。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之初,为把好人民陪审员选拔数量关和质量关,法院和司法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了由法院和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领导小组的任务职责,明确了选拔标准,完善了选拔任用程序。同时,将人民陪审员选拔办法和相关文件下发到部门和乡镇,保证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县法院和县司法局依照法定条件,认真组织选拔,共同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选拔考察小组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选拔考察。考察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进行。经考察后,最终确定18人为候选人,并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强化陪审员培训,提高陪审员素质。人民陪审员依法任命后,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新岗位,掌握一定的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临武县法院积极组织对人民陪审员学习和培训。学习培训采取重点和普遍相结合、庭审观摩和查阅案卷资料相结合、办案指导和学习指导相结合。通过培训,陪审员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有效的提高了陪审水平。在此基础上,积极安排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使陪审能力和素质在实践中得以提高。

    改善陪审条件,发挥陪审作用。为解决陪审员工作经费,临武法院积极向该县人大和政府争取财政预算,并最终得到了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有了保障,极大的调动了陪审员的陪审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为缓解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了解社情民意、风俗习惯乃至村规民约等优势,临武法院积极主动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尤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百分之百的安排陪审员参审。

    据悉,该院自实施人民陪审制度以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得以加强,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了很大提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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