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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法院“三项软制工程”提高商事案件调撤率
发布时间:2011-11-11 11:14: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温小霞)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对涉诉商事纠纷,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思想,慎用少用强制执行手段,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极力打造“三项软制工程”,创下商事案件调撤率新高,执行案件明显减少,为辖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新调解理念,规范调解流程。积极贯彻省高院提出的“审判管理年”活动要求,及时更新以往“重裁判、轻调解”商事审判理念,把握一切可以调解结案的时机,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的整个过程,实现对抗双方在握手言和中的“利益双赢”。 拓宽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法。法官通过个人的智慧和经验,及时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切入点和各方利益的平衡点,通过灵活调处、柔性说服、均衡指导等方式缓和矛盾双方的对抗情绪。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熟悉双方当事人情况的司法协理员参加调解工作,通过法、情、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促使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更好地取得调解实效。 强化法律延伸工作,实行调解协议督促履行制度。建立调解后的履行督促制度,承办法官对调解未即时履行的当事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示当事人按期履行,告知逾期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防止矛盾再起,减少执行压力,使调解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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