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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院“三上门”情暖弱势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1-11-09 10:40:12


法官为当事人送去执行款。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旭 志刚)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对年老、病残、行动不便的弱势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上门开庭,送款上门的“三上门”服务,让弱势群体尽享公正和谐司法的阳光。11月7日,该院法官将执行款送到从七楼掉下摔断双腿的农民工刘树师家中,缓解了家中的经济困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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