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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三员一体”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作者:周元卿 发布时间:2011-10-21 13:29:46
陪审员考试
30余年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始终可以见到这样一群人:他们不穿法袍,却在法庭上正襟危坐,庄重威严;他们身着便装,却在法庭里谈笑风生,论案说理。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当事人眼中同样可敬可亲的“法官”。近年来,他们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从院内到派出法庭,从庭审到诉前调解,从诉讼到非诉执行,参与审判的范围不断扩大。近五年来,海淀法院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总数共计26580件,36761人次。
※构建司法公开平台 做公正司法的“监督员” 谷歌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首例人体器官买卖案、同仁堂技术合同纠纷案、城中村改造强制拆迁执行案……在这些重大疑难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总能看到陪审员的身影。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有利于提高法院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海淀法院政治处主任张钢成介绍说,“同时,有利于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一些猜疑或者误解,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树立司法权威。” 据了解,海淀法院自1979年即开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北京市法院系统中实行最早的法院,也是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坚定的法院,并且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海淀法院拥有陪审员140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30人,占93%,来自海淀区各机关、院校、科研单位、文教、卫生、企业、高新产业等行业;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教授、医生和机关干部;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民族宗教人士和党外群众及少数民族;还有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为杜绝“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海淀法院早在2005年即出台了《海淀法院陪审员工作暂行办法》。在开庭前三日,合议庭即应将卷宗送到陪审员办公室,切实保证陪审员能在开庭前阅卷,了解案情;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要留出时间让陪审员发问;在庭后合议时,如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有意见分歧的,应将其意见记入笔录,必要时,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在担任陪审员之初,我还有所担心,因为从没学过法律知识,但是海淀法院每年都给我们组织培训,现在好多亲戚朋友都找我咨询法律问题了。”已经连续十几年在海淀法院担任陪审员的岳维笑着说。为提高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海淀法院每年都会组织集中培训,由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授课,并从授课内容中选出测试题,在培训活动结束后组织考核。此外,为方便陪审员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最新司法动态,也为了丰富陪审员工作之余的精神文化生活,海淀法院特意在陪审员办公室设立了图书报刊角,由院阅览室定期选送《办案手册》、《法庭内外》、《司法前沿》等法学专业书籍,以及《法制日报》等提供给陪审员办公室。 “陪审员在我院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对陪审员提出回避。”张钢成主任说,“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将陪审员工作作为发扬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执行,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提高审判水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良好途径狠抓落实。”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做析理说情的“调解员” 法律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并熟知社情民意,他们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来参加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将社会公众的普遍价值观融入法官的司法能力中,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互补,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既合乎法理又合乎情理,以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的信任和接受度,从而减少当事人的对抗和冲突,增加当事人的理解,达到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目的。另外,法院工作也需要社会更广泛、更深入、更具体的了解,以获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此,陪审员将发挥很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陪审员来自于人民群众,了解民意,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较为认同,通过他们的宣传、说明、解释,有助于当事人排除怀疑,并且当事人更加愿意接受他们的劝导,调解作用显著。”海淀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家麟说,“为进一步扩大这种优势,2005年8月起,我们尝试将陪审员制度引入执行工作,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对于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1年8月,执行陪审员李钊接手了一个案子,一对年轻夫妻离婚,为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吵得天翻地覆。男方坚决反对母子见面,害怕前妻向孩子说坏话。“这种情况现在在年轻夫妻中很普遍,”李钊说,“两个人很相似,没准备好就结婚,后来因为工作、生活压力大,又离婚。”为此,他反复登门,倾听二人的苦恼,疏解他们的压力,还带着小孩遛弯、讲故事。几次下来,女方让步了,愿意给抚养费,男方还在犹豫。“啪”,李钊一拍桌子,“母亲十月怀胎的辛苦,你能体会多少?没有母爱的孩子能幸福?一个大男人,你就不能为孩子想想?”李钊的真情流露,点醒了丈夫。案件执行完毕,两个年轻人都把他当成忘年交。 “家长里短的案子虽然小,执行起来却不容易。”李钊说,“但是要做好工作其实也简单,就是把群众的事儿当成自个儿的事儿。” 像李钊这样的执行陪审员,在海淀法院一共有8位,他们平均年龄55岁,每年承办近4000件执行案件,执结率高达98%。 “执行陪审员负责的案件以‘三费’案件为主,即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执行案件。这三类案件都是亲情性的案件,执行标的一般也不大,但在执行案件收案数量中却不小。”张家麟副院长介绍说,“参与执行工作的陪审员一般年龄较大,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丰富,对这类案件,由陪审员与被执行人打交道的效果是显著的,靠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强制措施的效果,可能远不如一两句贴心的话语和细致反复的工作效果更好。” ※提供专业智力支持 做科学权威的“辅导员” 法官的知识和思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在一些专业知识方面更显不足,因此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陪审员中有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里手,而特别类型的案件要求必须由陪审员参加,突出陪审员的专业作用,例如知识产权案件由具有专利权、著作权工作背景的陪审员参与审判,建筑工程纠纷案件则由具有建筑业从业背景的陪审员参与审判。 2011年6月1日上午,民五庭开庭审理北京畅游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麒麟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两案。两案均为《天龙八部》、《成吉思汗》两款著名大型网络游戏运营商之间的著作权争议,诉讼标的均高达900余万,属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化程度极高。为妥善审理,海淀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亲自担任审判长,并吸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李琛,软件工程师胡京砾两位陪审员组成庞大的五人合议庭,借助陪审员的专家优势,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理。庭审过程中,两位陪审员都非常关注鉴定结论和取证合法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都是案件争议的焦点。 “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法律和技术高度融合的特点,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宋鱼水副院长说,“所以我们积极寻求专业陪审员和行业专家的帮助,扩大智囊团,他们在各自熟悉的领域内为法官审案提供专业知识支持,从而使法院的判决更公正、更科学、更合理、更权威。” 2009年,海淀法院正式建立了专家陪审员资料库,翻开专家陪审员名册,来自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的众多企业家的名字赫然在列。结合商事特邀调解员制度,海淀法院聘请部分商事特邀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凭借他们在商界的较高知名度和丰富经验,在陪审的同时开展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一批中关村地区的商事纠纷。今后,海淀法院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专家陪审员资料库,争取在知识产权、医疗、建筑等方面吸纳更多的专家来支持法官工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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