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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陪审员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1-09-28 13:57: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邵海林)
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处理一起房屋质量纠纷案件时,邀请熟悉房屋质量标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员利用其专业知识,指出了开发商应承担的商品房保修及维修责任,并积极主张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案,最终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注重挖掘陪审资源,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所有案件原则上应安排人民陪审员陪审,特殊情况不安排陪审的,要说明原因并办理审批手续。为此,该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由政工部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全面管理,并由各庭负责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有效地保证审判质效提升。 该院根据每名陪审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陪审案件的意向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在审理民间纠纷时,邀请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有调解经验的陪审员陪审;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邀请来自学校老师、共青团和妇联的陪审员陪审;在审理医患纠纷、借贷、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时,邀请在医院、金融、工会、建工局、工会工作的陪审员陪审。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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