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宽梁 钟文)
经过人民陪审员与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一起历经三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成功调解,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张伍钰与被告张伍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圆满结案。
原告张伍钰于1981年分得一块2.7亩地的耕作权,后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取得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发放了经营权证。2003年,因国家对种粮需要交税费,原告觉得种地不划算遂将该地交被告张伍平挖水塘经营至今,2004年起,因国家政策变化,取消了农业税,一系列惠农措施相继出台,该地的农业补贴均由被告领取,眼看着自己的田却由被告领走了补贴,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退回,被告以当初让田挖水库是原告同意、且村委会对种田面积进行了更改,补贴本该属于被告为由拒绝让步,此案虽经村委会、镇江政府多次调解,双方不肯让步,从此结缘,互不往来。
此案立案后,主办法官认真的研究了案情,考虑到原被告同处一村,两家相隔不到五十米的相邻关系,当即决定邀请所在地从事农村工作30多年,身份同为农民兄弟的人民陪审员刘文参与调解,刘文在调解过程中选取人民法院报的案例,并带着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同时结合该村周围相同纠纷处理结果以案说法,前后经过三次调解、一次家访,通过心与心的交流,双方矛盾逐渐化解,最终庭前达成由被告继续经营,从今年起改由原告领取农业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双方当场握手表示尽弃前嫌,重修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