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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一办事处越权强迫他人签订拆迁合同被判无效
发布时间:2011-09-23 09:26: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罗军)
近日,湖北省潜江法院判决被告潜江某办事处与原告李家园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并进行赔偿。
今年6月,被告潜江某办事处为了园林国际服装产业园建设,迫使原告李家园与之签订拆迁协议后,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之后,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潜江法院受理原告李家园诉被告潜江某办事处行政强制拆迁并赔偿一案后,通过开庭审理,查明被告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情况下,超越职权采取停电停水的方式迫使原告李家园与之签订拆迁协议后,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遂依法判决被告潜江某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法行政。被告服判并接受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今后的拆迁工作将依法、依规进行。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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