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晓瑜 郭跃华 李卫东)
河南省太康县法院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团工作,让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推进司法民主,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为了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更好地了解、尊重群众对案件裁判的意见,确保案件的公开公正审判,阳光高效裁判。今年以来,太康县法院把推进人民陪审团作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广泛倾听民意,体现司法人民性的重要举措之一,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推行人民陪审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审理重大刑事案件一律邀请人民陪审团陪审,有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一般也要邀请人民陪审团陪审,并结合审判业务的不同特点,规定审判业务庭全年陪审案件数量。在裁决案件时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对于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陪审案件,坚持汇报陪审团的意见,并将陪审团意见的参考、采纳情况纳入案件评查内容,实行陪审工作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纳入审判工作绩效考核。今年以来,该院仅刑事审判就邀请人民陪审团陪审案件36件,其中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全部邀请人民陪审团陪审,参考采纳陪审意见的案件21件,听取陪审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条。
陪审工作让更多的普通群众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形式感受审判、了解审判,畅通了民意的有效表达,实现了司法的民主化和大众化,同时也打开了法院的大门,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司法工作中来,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法院的形象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