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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十六载
——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鄱湖法庭庭长刘忠发 作者:曹智宏 发布时间:2011-08-31 16:37:51
在基层法庭度过了16个春秋,他以司法为民的理念、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以率先垂范的表率作用、两袖清风的生活气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青春年华谱写着一篇篇司法为民的赞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这就是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鄱湖法庭庭长刘忠发。 16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调解率均达78%以上,服判息诉率均达98%以上,巡回办案率均达60%以上。连续6年被评为县、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在法庭连续5年被评为县、市法院先进集体,实现了“五无”,即无错案、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事件、无群体性越级上访、无重大安全隐患事故。 目标——辩法析理,追求胜败皆服 作为一名法官,刘忠发同志牢记使命,始终遵守公正执法的职业准则,从法律的视角考量当事人间的利害关系,辨法析理,追求胜败皆服,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化解了众多群体性纠纷、突发事件和“骨头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如其审理的一件损害赔偿案,原告系一名残疾人,未经审批修建一条围墙,被12名村民认为占用了公共用地而强行拆除。事件发生后,原告一面向法院提起诉讼,一面四处上访。而被告亦声称如裁判不公将集体上访。庭审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刘忠发耐心地倾听了双方的陈述,然后针对当事人,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辩析法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本案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刘忠发就是这样,无论案件大小,不管当事人的穷与富,他一律平等对待,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十多年来,他经手的案子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和举报。在恪守公正的同时,他还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尽最大的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年其审结的案件,简易程序审结率达85%。他用自己的行动努力践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主题,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和谐——注重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刘忠发同志办案从来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办理每一起案件,他都坚持为群众的根本利益着想,苦口婆心地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争取他们握手言和。 他曾审理过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早年丧夫,收养被告后历尽艰辛抚养成人,双方的母子感情也很深。但被告成家后,由于原告与被告妻子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断,最终导致被告不愿赡养老人。法庭上,双方相互指责,情绪冲动,均表示要断绝母子关系。这件案件,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清楚,判决结案十分简单。但判决结案,强制执行将使原、被告的亲情泯灭,母子关系将因此而决裂。为此,他召集当事人庭后进行调解,分别从法律、道德、舆论、情感等角度出发,苦口婆心地劝说当事人,从上午十点开始调解直至中午1点多,终于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而像这样的事情,刘忠发同志每年都要办很多。他每年办理的大多数是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但调解率仍达75%以上。 审判实践中,他摸索出的“三心”“六法”的调解思路(“三心”就是法官对当事人拥有热心、关心、和爱心,“六法”就是亲情法、疏导法、推谬法、情理相济法、周援法和换位法),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把基层司法调解变为一道道化解矛盾的“缓冲带”,一片片防止矛盾激化的“防护林”。 公正——清正廉洁,坚守职业道德 做为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社会个体,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在办案中免不了受到人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可刘忠发同志从未办过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不管是多年老邻居的面子,还是老百姓对感恩的表达,不管是当事人的威胁恐吓,还是面对老友的求情,他都严词拒绝,从容应对,“绝不能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次,一个多年未见的好友专程从外地赶到鄱阳请他去赴宴,可在宴席上他却发现自己主办的一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一个当事人在座,于是他借口有事离席而去。事后,其好友打电话称,该当事人系其亲威,要他办案时给予照顾。他婉言拒绝,公正地作出判决,多年的好友拂袖而去,从此再也没有联系。 他曾数次面临这样难堪的局面,由于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确实得罪了少数人;但由于他公道正派、秉公办案,也赢得了无数当事人好的口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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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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