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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规范法官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
发布时间:2011-08-25 10:24: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王超)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采取措施规范法官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有效杜绝了“冷、硬、横、推、卡、要”的机关作风。
该院根据《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立案接待工作文明用语》、《文明接待公约》、《院长接待日制度》等规定,并制作成匾额悬挂在办公区和审判区的醒目位置,要求每名法官都做到“说文明话,走文明路,做文明事,树文明风”。 制作《法官运用文明用语满意测评表》,随案件材料一并发送,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并将法官文明用语情况计入法官绩效考评和干警执法档案进行考核,确保法官文明用语制度的落实。 院干警作风督查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明查和暗访,并充分利用已开通的“五除”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的大力支持和表彰,对违反文明用语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理。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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