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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垄断潲水油市场涉恶团伙案昨宣判 三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23 14:36: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志轩 冯臣 邢海龙)   8月22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对该垄断潲水油市场涉恶团伙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但佳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吕祖文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朱永亮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买卖潲水油,成本少、利润大,吕祖文、但佳哲、朱永亮三人便想通过收售潲水油发财。当发现当地买卖潲水油的商人较多,无法控制收售价格,难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时,三人便铤而走险,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恐吓、威胁、殴打等方式迫使当地其他收售潲水油的人员退出潲水油收购市场。随后,又通过暴力方式低价收购当地养殖户的潲水油,高价将潲水油卖给外地收购商人,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

    2007年3月,劳教期满回到长寿的但佳哲与朋友朱永亮策划经营潲水油生意。由于当时长寿城区已有一名合法经营潲水油的商户黄某,二人认为,要想赚大钱就得垄断经营,于是便以恐吓的方式迫使黄某退出当地潲水油收购市场。

    在但、朱二人收售潲水油生意越来越红火的同时,他们发现:市场上还有其他潲水油收售户存在,一些养猪户不愿意将潲水油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他们,他们无法控制潲水油价格,难以实现垄断经营、牟取暴利的目的。

    为将其他潲水油收售户彻底赶出当地市场,真正实现垄断经营,但、朱二人将刑满释放人员吕祖文拉入伙,同时,雇佣任某、钟某等人充当打手,对本地养殖户及外地收购商实施恐吓、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迫使长寿城区及附近的养殖户汪某等人以低价向其出售潲水油,同时迫使外地商人梁某等人高价向其收购潲水油,从中谋取非法暴利。

    2011年7月12日,但佳哲到案接受公安机关调查;7月13日,吕祖文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14日,朱永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共同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长寿法院认为:被告人但佳哲、吕祖文、朱永亮等人为垄断长寿地区潲水油市场,获取高额利润,雇佣任某、钟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通过语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他人低价向其出售潲水油、高价向其收购潲水油,对长寿城区及郊区潲水油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品交易市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被告人但佳哲、吕祖文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永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亦可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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