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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触犯法律底线的“强出头”要不得
作者:鲁开凌 吴艳   发布时间:2011-08-22 15:11:58


    2011年7月25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西祠胡同》论坛上发现一则由“把统治者关进笼子”发出的《凡是对睢宁法院强制执行不满者请联系我!》、《睢宁县法院,希望你们不要把工作当儿戏!!》等多个帖子,这些帖子明显能够看出楼主变化多个马甲在反复回复,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强烈字眼的侮辱、漫骂,并扬言要报复被执行人及执行人员,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

    针对《西祠胡同》论坛的发帖,该院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对帖子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弄清案件的真实情况。经查,今年3月7号,辖区邱集镇王林街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杨某在行驶中撞伤了一名5岁左右的女童,这起事故在凌城法庭诉讼期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肇事司机杨某应在6月25号前赔偿受害人9000元钱,但是杨某没有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履行赔款,于是受害人的父亲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帖子即由此而引起的。

    但帖子反映的内容严重失实,该案在进入睢宁法院后,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对杨某的经济状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勤干警发现,杨某在5家银行内均没有存款,随后执勤干警立即对杨某是否拥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展开了调查,结果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8月10号,执行局长带领干警到杨某家里进行搜查,搜出现金5200元。就在对杨某经济状况的调查过程中,网络上出现多个声讨法院的帖子,且内容言辞非常偏激,不仅无视法院的回复和解释,并且多次出现辱骂性字眼,在网络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发贴人多次打电话给承办法官,指责、辱骂法官办案不公、办案慢。

    通过赵某的父亲,发帖人的真实身份很快浮出水面,就是赵某的亲戚高某。8月17日,睢宁法院根据高某的电话,查到他目前在上海,然后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将其在上海的出租屋里抓获并连夜带回睢宁。高某承认,从今年7月开始,他用“把统治者关进笼子”这个账号先后在西祠胡同睢宁版块发布了4个帖子,并用“煎饼就盐豆”等账号多次进行回复。高某急于想帮助亲戚把赔偿款拿到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应当采取这么激烈的手段,且触犯法律底线,进行造谣生事、人身攻击的行为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根据正常的执行流程,赵某的赔偿款很快就能到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侮辱司法工作人员,情节恶劣,经合议庭研究,报院长批准,决定对高某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真实世界中的高某,看起来斯斯文文,和网络上判若两人,据我们了解,高某本科毕业,在上海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一直循规蹈矩,就像他说的,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在网上发帖而触犯法律。确实,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我们就可以肆无忌惮吗?

    在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部分当事人认为“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有的在网上发泄不满,有的歪曲事实,攻讦法院执法不公,希图通过媒体或网上信访左右法院和法官审判执行。他们认为,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高某的被处罚,证明即使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也应当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触犯法律底线的“强出头”,要不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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