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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搭建平台 建设“书香法院”
作者: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胜奎 发布时间:2011-08-17 11:19:52
近年来,固镇县法院以建设规范型、学习型、开拓型、服务型、清廉型、和谐型“六型法院”为目标,全面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以建设“书香”法院为契机,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探索法院与法学院校合作培训新机制,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立足队伍现状,确定“书香”法院目标 当前,在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利益群体多样化背景下,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元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显现,新类型和复杂疑难案件日趋增多,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固镇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经济欠发达。与其他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一样,面临人员难进、人才难留的尴尬处境。一是法官出现断层。现有在编人员中,有法官职称的42人,一线办案法官28人,而35岁以下的法官仅有3人。二是法律素养不高。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8人,1985年、1995年招干人员成为法官骨干力量,且第一学历多为高中。三是人才难留。最近三年,有一定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法官中,被上级或其他先进法院选调5人,被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选调3人,另有1人因工资待遇问题,在试用期内便主动辞职。 针对法官队伍现状,县法院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实施“人才兴院”战略,提出了立足现实,内部挖潜,自身培养,建设“书香”法院的工作思路。明确政治处为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确立了与法学院校合作为主线,以上级法院、法学培训机构、县委政法委“综治大讲堂”、外地先进法院学习考察为补充的“1+4”培训模式,开拓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路径。 二、把握方法路径,推进“书香”法院建设 县法院通过更新学习理念、强化设施保障、搭建学习平台、创新学习方法、完善学习制度等途径,对“书香”法院建设做了一些研究和思考。 (一)更新学习理念。倡导法官树立“学习是人生第一需要,能力是第一水平”的理念,让法官学有兴趣,学有成果,达成了学习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对审判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共识。 (二)强化设施保障。在安排年度经费预算时,优先考虑教育培训设备、书籍等经费,保证教育培训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建立图书室。与人民法院出版社联系协调,选购价值20万元的法律和社科书籍,做到实时更新,图书室藏书已达4000余册,为法官提供了广阔的文化空间与全新的学习园地。二是设立法庭书屋。为四个基层人民法庭配备了与法庭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学理论、审判实务、案例评析等法律图书,方便法庭同志及时查阅使用。三是建立院长、庭长书架。结合审判和管理工作需要,分别为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了价值5000元的业务书籍,为各业务庭庭长配备了价值3000元的业务书籍。四是设立阅览室。购置各种报纸,征订三十余种法学核心期刊和数十种社科类杂志,配置网络电脑,便于法官了解各种法律信息,更新法律知识。 (三)创新学习方式。2009年底,县法院决定与高校联合办学,选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合作伙伴,借助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学术资源、先进的培训方式、优越的学习环境,帮助法官提升审判技能。一是将教授“请进来”,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让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专业知识,详细了解和掌握立法背景、实质内涵,尽快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李浩等4位教授先后来院讲授《民事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二是把法官“送出去”,按照法官的业务特点,分批次将49名法官送进高校学习深造。三是开展学术交流,以“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对接形式”为主题,法官们与法学专家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通过沟通交流,提高了法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确定调研课题,共同研讨分析。2010年6月,县法院青年法官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围绕“地区发展的差异性与立法的统一性关联研究”这一课题,共同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社会调查活动。通过专家教授的言传身教,当面辅导,法官受益匪浅。 (四)搭建学习平台。一是举办法官论坛,确定主题,由院领导带头,各业务庭庭长、审判人员轮流主讲,全院干警参加旁听学习,围绕主题自由提问,互动交流讨论。二是成立写作兴趣小组,组织写作能力强、积极性高的同志成立写作兴趣小组,定期分析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态势,探讨写作方法与技巧,通过培养小组成员良好的学习习惯,带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学术论文和调研信息写作氛围。三是开办法院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广角等栏目,围绕网站更新和维护,对调研信息宣传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四是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庭审观摩评比、书记员速录竞赛、司法警察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五是组织参加上级法院、法学培训机构业务培训。2008年以来,285人次参加省、市两级法院组织的培训、74人次参加中国法学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六是协助县委政法委办好“政法综治大讲堂”,县法院多次联系邀请高校教授为“大讲堂”授课,组织法官全员参与,并严明考勤纪律,保证“大讲堂”的培训取得实效。七是学习外地法院先进经验,每年由院领导带领分管庭室外出考察,找准与先进法院差距所在,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比学赶超”,实现法院工作新的发展。 (五)完善学习制度。一是建立全员化学习体系。构建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审判委员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会议、个人自学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将学习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制定考评办法,通过检查学习笔记、组织测试通报等推进学习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建设“书香”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重视学习、学有所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在法官职级晋升和选拔任用上向注重学习的法官倾斜,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获得先进荣誉的给予适当加分。四是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定奖励措施,提供经费保障。对参加司法考试人员,优先安排学习时间,考试期间专车接送,差旅费用全额报销,激发法官学习热情。 三、处理四个关系,统筹“书香”法院建设 (一)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县法院结合案多人少的实际,提倡法官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抽出时间读书写作。一方面把工作的过程看作是学习的过程,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反思、学习、提高,将工作学习化;另一方面视学习为工作,提出要求,进行规划、检查、考核,将学习工作化。 (二)处理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关系。理论学习是坚定政治信仰,筑牢理想信念,锤炼道德操守的基础,也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前提。业务学习是提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官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县法院坚持统筹兼顾,既注重学习审判业务,培养从事法院工作必需的技能;又强调学习政治理论,培养从事法院工作必需的政治素养。 (三)处理好学习和效果的关系。几年来,县法院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书香”法院建设,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有了新的提升,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得到了强化,推动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2010年,结案率96.5%,提高3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6.2%,提高12个百分点;案件发改率3.17%,下降4个百分点。审判信息被上级法院采用40余篇,在各各级期刊、网站发表调研文章50篇,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0余篇。 (四)处理好学习和创新的关系。学习无止境,创新无尽头。学习的要旨在于把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提高内在素质,把学习转化为创造性工作。近年来,县法院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着力抓特色、抓创新,在人民法庭审理轻微刑事案件、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巡回审判网络、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诉调对接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我们深深感到,建设“书香”法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基础抓起,从细节做起,扎扎实实推进。唯此,才能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更从容地应对复杂疑难问题,更加公正和谐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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