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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一村支书伙同他人挪用征地补偿款
发布时间:2011-08-08 09:53: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泽 李智涛)   55岁的通州区某村前党支部书记史福利涉嫌和43岁的前北京龙川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在权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史福利、孙在权经预谋后,利用史福利担任北京市宋庄镇寨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于2005年2月至3月间,由史福利擅自决定使用本村征地补偿款700万元的银行存单,为北京龙川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使该公司先后获取银行贷款人民币共计560万元,史福利从中为亲戚朋友谋取利益。后北京龙川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还款10万元。此外,还于2007年10月间,擅自决定将预付给本村的征地补偿款80万元,挪用给北京龙川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后史福利又擅自决定使用本村征地补偿款700万元银行存单,再次为王某提供质押担保,并因此贷款80万元用于归还前述挪用款项。

    公诉机关认为,史福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孙在权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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