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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法院健全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
发布时间:2011-08-05 15:36: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饶健平)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教育管理,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和庭审技能,曾相继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据了解,近年来,该院通过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
建立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职权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尊重陪审员。实行庭前准备会制度,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向合议庭成员介绍简要案情等情况。庭审中,主审法官必须征求人民陪审员是否发问。合议庭评议时,坚持由人民陪审员先发表意见,并保证其平等的表决权。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关心陪审员。从2006年开始,通过积极争取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列入了县财政预算,实行单独管理。适当提高了陪审员交通误餐补助和工资补助标准,并及时给予兑现,确保其在履行职务期间经济上不受损失。 建立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制度,支持陪审员。通过走访、座谈、寄送相关文件的方式,定期向单位通报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取得单位对陪审员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优秀人民陪审员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外,并建议相关单位对其优先使用和优先提拔。 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宣传机制,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充满活力。该院从2005年4月人民陪审员选任之初就开始了大规模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各界纷纷报名参选。此后,该院一直将陪审员工作列入宣传报道的重点对象,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遂川县电视台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做了多次专题报道,多篇宣传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文章在媒体登载。通过宣传,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公众认知度,激发他们参与陪审员制度建设的热情,使人民陪审员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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