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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院党建工作 激发创先争优热情
作者: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沈厚富 发布时间:2011-08-05 12:15:17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保持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落实好“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职能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笔者拟从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基本对策。 一、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实施,“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提出,法院改革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法官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弊端,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院的党建专职人员配备不足,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办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少数党员干警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混同于一般群众;三是少数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四是党建工作水平与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在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人、诱导人和鼓舞人、鞭策人等方面探讨研究得不够,对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不够,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处理不够及时、不够得力,教育效果欠佳。 二、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点:一是新旧体制的交替,新旧思想的碰撞导致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深刻变化,权力至上、金钱至上、物质至上等社会不良风气冲淡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热情;二是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无法调配更多的力量去专职做党建工作,这与需要不断充实党建工作力量的现实又相矛盾;三是有些党务工作者习惯于按照规定框子办事,缺乏创新,没有做到与时俱进;第三是有些党务工作者工作热情不高,觉得党务干部没有地位,是配角不重要,工作敷衍了事;四是党组织开展活动形式单调,没有吸引力,使大家产生厌烦情绪,不愿参加;五是重审判轻党建思想,导致对党建工作认识存在偏差,热情不高;六是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使党建工作动力不足,导致机关党建工作存在抓而不实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针对当前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前述不足,也只有通过创新法院党建工作,才能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创先争优的热情,引领广大党员干警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党分忧的责任意识、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改革创新的有效举措,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确保人民法院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中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和坚定捍卫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成为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由此可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对于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目前,人民法院党建力量薄弱,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惟有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才能摆脱当前法院党建工作的困境。所谓“大党建”格局,就是以党组为核心,以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为主体,政治部、纪检组广泛参与,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此,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提高法院党组的决策能力。发挥法院党组织职能作用,关键要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法院党组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适时提出切合实际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解决法院工作干什么、怎样干、怎样干好的问题,要按照党务工作、审判工作规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建立决策与终端之间的工作流程,实行严格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追究机制,保证党组的决策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效果。 2、大力推进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建设。要根据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组织,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支部班子,并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党建工作能力,从组织上保证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要把支部建在庭上,用丰富的司法活动创新组织生活,确保法官工作在哪里、审判活动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并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一个党组织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使党的先进性始终保持和发展。 3、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纪检组、政治部的分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党建工作新机制。要建立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机关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彻底纠正重审判轻党建的倾向,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创新教育活动形式。狠抓教育是搞好法院党建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教育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的需要,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教育形式,确保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大力开展红色教育。结合当前全国政法机关正在开展的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参观革命遗址、瞻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重走长征路等教育活动,运用多种方式使教育实践活动能够真正触及到广大政法干警的灵魂,使全体干警心灵得到洗礼、思想得到升华。 2、注重形势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到企业、农村、社区、学校进行参观考察活动,让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面临的新任务,从而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3、强化司法能力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好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庭长、优秀书记员、优秀法律文书等评比活动,努力营造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深化示范教育。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向法院系统内外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用典型引路,用模范带头,激励广大干警献身司法事业、勇创辉煌业绩的信心和斗志。 5、广泛开展文化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地组织开展“唱红歌”、“才艺展演”、“演讲赛”、“辩论赛”、“拓展训练”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组建法官篮球队、乒乓球队、象棋队等,培养干警的志趣,营造健康活泼的工作环境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广泛采取党员干部乐于接受的影视、戏曲、歌舞、小品、相声、漫画等文化艺术样式,让党员干部在文化的熏陶下接受教育,在美的享受中得到启发。 6、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建立廉政网站、制作廉政网页、举办廉政课堂,开设廉政短信平台、收集廉政警句或格言等,以动态的、立体的现代传媒赋予反腐倡廉教育鲜明的时代特色,使党员干部可以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接受教育,以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保廉。 (三)创新思想政治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传统方法的基础上,调整思路,更新观念,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上下功夫: 1、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政治觉悟,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在内容上有所创新。以信仰、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针对机关干部现实生活和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教育内容。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方式。思想政治工作要“以人为本”,多倾听党员干警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情绪,关心他们的疾苦,真心实意为党员干警谋利益、办实事,做到只要要求合理,条件允许,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让他们实实在在得到好处。通过多做稳人心、暖人心的实事,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调动起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思想政治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方法是关键。要彻底摒弃那种单纯“说教式”的工作方式,吸取、借鉴有效可行的形式并加以创新。由单纯的灌输向多方渗透发展,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为履行岗位职能任务和精神文化活动中,使大家置身于思想教育的浓厚氛围。要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情感投入,尽量少用政治灌输、居高临下的说教,多采用平等的、双向的教育引导交流方式,带着感情去沟通疏导,把理性引导和情感交融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能够在“情”的感化中受到“理”的陶冶,从而产生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在当今社会,经济成分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文化生活多元化的情况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也要多样化。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拓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渠道,增强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创新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是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创建责任机制。建立机关党委抓支部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建立工作督促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2、创建目标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定期调查研究制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廉政勤政制度,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3、创建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民主考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加强督办,使考核成为指导和监督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的基本工作方式。 4、创建有激励性的监督机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严格奖惩,形成“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机制。监督工作的落实,监督是否违法、违规和滥用审判权力,防止腐败的滋生以推动党的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人民法院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全部工作的统领和总揽的重要位置,坚持以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创先争优热情,才能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才能有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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