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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管理为切入点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鲁祖方   发布时间:2011-08-04 14:28:53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在新的起点之上,人民法院如何更加有效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如何更加快速地使各项审执工作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如何把法院正确履行职能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更好地融合,这是当前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案件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法院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只有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三项重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公平与正义才有实现的基础。

    一、继续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构筑规范化管理平台

    通过全程跟踪、协调和监督的管理方式,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修改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根据审判程序和审判工作的特点及规律,对审执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划分,明确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立、审、执、监”四分离,切实把案件办理的每一环节、程序都纳入管理范畴,充分发挥流程管理的效果,从而减少程序上的随意性,把好案件程序的质量关。严格落实案件审限的监督。前移案件流程管理的节点,将审限管理用提前介入的方式把各类案件纳入动态考核。建立台帐,对即将超期的案件提前对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并由立案关口和审核关口联合对当月超期案件进行通报督办,对案件审批环节发现违规超审限的,用内部通报的方式督促整改。积极推进案件流程网络化管理。注重干警网络办公能力的培训,审判工作的全部活动,涉及到立案登记、开庭审理、合议、审批等各个环节都要在网上进行,以确保各类数据网上自动生成。建立网络化管理制度,各诉讼环节数据资料全部进入网络管理,明确各环节的录入内容和操作时限。加强与各业务庭、软件开发商的联系,针对流程管理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无法与实际操作紧密衔接的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步实现判决文书的审批签章网络化,提高流程实用性和工作效率。

    二、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与考核,完善科学化管理机制

    确立案件质量的量化标准,建立案件质量评估的量化模型,通过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司法的公正、效率、效果。认真分析案件质量评估指标。按照最高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案件质量评估考核工作,努力建立科学、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将审委会工作重心向宏观审判管理转移,定期召开由审判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审判质量、审判态势分析会,集思广益,总结成绩,并利用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各类数据,对业务庭室法官的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全面地分析讲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全面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手段。充分认识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变被动考评为主动出击,按上级法院的评查要求和标准,制定考评细则,使案件质量评查实现主动化与日常化。按实际情况最大程度地科学设计评价指标,细化考评内容,将考评要求规范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层层分解责任,做到考评结果责任具体化,推动案结事了,提高司法效果。每月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定期分析数据变化的原因,定期通报讲评,评查结果考评纳入年底的综合考评,做到评查结果的公开化与奖惩制度化,使干警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意识。科学构筑司法绩效考核体系。把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岗位目标考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构筑科学高效的绩效考评体系,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审管办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工室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拓宽案件质量监管渠道,重点监控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人均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等核心指标和落后指标。

    三、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丰富辅助化管理形式

    把创先争优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精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树立争创意识,从多角度丰富审判管理的形式,提升案件质量。积极开展传统教育系列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经典影片、纪念建党九十周年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构建全院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以定期检查为主、不定期巡查为辅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既检查干警出勤情况,又检查司法礼仪、庭审纪律、窗口服务态度等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相关庭室及干警及时纠正,检查结果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通过比作风、赛效能,优化了诉讼环境,提升了为民司法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积极开展业务技能评比活动。通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技能比武等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积极开展推先进树典型宣传活动。从具体工作岗位选树典型,努力挖掘典型的爱岗敬业、尽责奉献的先进事迹。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选,增强典型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加大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推介、表彰工作。建立健全先进典型提拔使用机制,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了干警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着力推进重点工作,增强目标化管理效果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最终目的在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因此审判管理又必须紧紧围绕法院的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展开,以实现管理效果的最大化。在诉讼调解方面高度重视。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实现“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完善。在处理征收补偿案件方面稳妥慎重。正确认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目的,把握积极主动、审慎稳妥的原则,主动积极地与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消除认识误区,形成思想共识。发挥以往行政纠纷和谐处理的工作模式的优势,借助多方力量,争取各方支持,多用协调手段,在稳妥处理案件的同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涉稳事件。在涉诉信访方面狠下功夫。继续加大信访窗口建设的力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实行院领导包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办法,查清问题,找准原因,限期结案。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说服其罢访息诉,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矛盾的激化。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在破解执行难上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决议,积极参与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认真解决案件“立、审、执”存在的脱节问题,共同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从而为执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畅通内部信息沟通渠道,继续探索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联动机制,健全执行强制、执行惩戒等制度,发挥执行威慑作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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